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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否合法,六种情形教你判断

时间:2023-04-04 14:16:57 浏览量:1669 作者:湖南湘之说律师事务所


行政处罚不仅是政府对违法行为的一种处罚手段,还是人民群众能最直观的感受到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途径,下面六种情形教你判断行政处罚是否合法。


情形1:执法人员张某,依据局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设定新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予以处罚,请问是否合法


不合法。理由: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因此,规范性文件无法设定行政处罚内容,不能作为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依据。


情形2:小王受到某街道对其3万元的行政处罚,小王认为街道没有权利就该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街道认为某   局李局长已将本局的处罚权授权至街道,其是合法的处罚主体。街道的认为是否存在错误?


存在错误。理由:授权主体必须是特定的国家机关,任何个人都不能作为授权主体。授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某些专有权力不得授权。如行政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法律法规不得授权给其他组织实施。授权应当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进行。


情形3:小王收到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写明对小王予以5万元的罚款。小王认为之前跟执法人员协商的只罚2万,现在突然收到决定书说罚5万,侵犯其申请听证的权利。小王的理解是否正确?


正确。理由: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和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同时要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必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实施行政处罚,即使是简易程序,行政机关也应当依法履行告知程序。


情形4:小张收到《听证告知书》时,当场表示放弃听证权,行政机关能否在告知听证当日作出处罚决定?


不能。理由:《行政处罚法》修订后,将行政相对人要求听证的申请期限由3日修改为5日,延长了行政相对人申请听证的期限。这一改变为行政相对人在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进行陈述申辩提供了更长的时间,更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虽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法》规定的5日听证申请期限为不变期限,行政相对人在收到行政听证告知后表示不申请听证,并不意味着对5日申请听证期限的放弃,在法律规定的5日听证申请期限届满前,行政相对人仍有可能反悔,而申请听证。因此,行政执法机关应在行政听证申请期限届满后,行政相对人未申请听证的情况下,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否则,在涉及行政诉讼时,可能会被人民法院认定行政处罚决定存在程序违法而撤销或确认违法。


情形5:小王违规生产,参考裁量权基准应对其处2万元以上少于5万元的罚款,但由于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等原因,某局拟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处以1万元的罚款。隔壁老王认为该局处罚不合理,老王的认为是否正确?


正确理由: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较一般情况减少处罚方式、选择较轻处罚方式或者较轻处罚幅度。如该案裁量权规定应对其处2万元以上少于5万元的罚款,在适用从轻处罚时,必须在2万~5万元以内确定从轻处罚数额。


减轻处罚是指对违法当事人突破法定处罚幅度下限适用更轻处罚或者突破法律规定适用更轻的处罚方式或种类,减轻处罚不得达到不予处罚的程度。如该案裁量权规定应对其处2万元以上少于5万元的罚款,在适用减轻处罚时,可以在2万元以下确定罚款数额。


情形6小王2019年开始无证生产烟花爆竹,2021年疫情原因烟花厂倒闭,20227月被发现,其认为违法行为已经过去两年,不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小王认为是否合法


不合法理由: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上一条:当事人对违约金和利息有明确约定时, 不宜将二者等同或混同

下一条:如何认定公司章程的性质是属于合同还是自治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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