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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核酸代检、拒检违法吗?

时间:2023-03-29 14:19:59 浏览量:906 作者:湖南湘之说律师事务所

疫情当下,逐户排查,一轮又一轮的核酸检测,对各个城市筛查病例,隔绝传染源都起到了非常大的帮助,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


但总有人不愿意配合,觉得很“麻烦”,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人为了逃避做核酸检测,就想出了一些损招,今年3月,某跑腿平台骑手透露,多次接到订单要求“代替做核酸”;深圳一男子曾躲在家中10天,工作人员上门做核酸都无人应答,明确表示拒绝做核酸,反正也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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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其实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逃避、拒绝核酸检测的情节严重,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面对核酸检测要求不落实、不回应,甚至网上下单跑腿代做核酸等等,制造全民核酸检测的“漏洞”,埋下疫情传播的隐患,这些都是违法行为。我们每一个人作为疫情防控的一份子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落实好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严控传染源产生,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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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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