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传统婚礼习俗中的闹喜渐渐变了味,以习俗之名,行恶俗之实,上至影视明星,下至平民百姓:“向他人泼洒墨水、面粉”“强行搂抱新娘、伴娘”“对新郎实施捆绑、强制其裸露身体或穿奇装异服”等各种低俗婚闹形式层出不穷。殊不知这已然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
最近,在一部热播剧《幸福到万家》中也上演了一出关于婚闹的片段,主人公何幸福与王庆来结婚举行婚礼时,作为伴娘的妹妹何幸运,却被万传家等人以“闹喜”为名,直接将何幸运压倒,撕扯其衣服,在身上乱摸,何幸福听到何幸运的呼喊后,破门而入,随手拿起板凳砸在了万传家头上,才制止了该行为的继续。该片段在播出后迅速登上了热搜,网友们对万家传的行为感到十分愤怒,大家都认为这已经超越了人们对传统婚闹的接受度,该行为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确实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万家传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制猥亵。
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性自由权;主观上为故意;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婚礼应该热热闹闹、和和美美的,所以许多人一直在容忍参加婚礼的人的各种“玩笑”,但“玩笑”终究要有底线。“玩笑”一旦过度,轻则是行政违法,重则或将触犯刑事犯罪。整治低俗的婚闹,需要全民努力,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作为参加婚礼的人要做到玩笑有度,切勿以身试法!作为婚礼的主人在被侵权时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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