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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照黎明》法律小知识:夫妻一方死后,另一方是否应承担对方生前债务?

时间:2022-08-04 14:56:45 浏览量:1016 作者:湖南湘之说律师事务所

热播电视剧《江照黎明》中,李晓楠的丈夫苏睿家暴、出轨,为了追求“一夜暴富”而沉迷网络赌博,欠下一屁股债务,甚至萌生杀妻骗保的想法,渣的可谓天理难容,这大概就是还没到结局就落水离世的原因吧。


那么问题来了,李晓楠作为苏睿法律上的配偶,在丈夫去世后,还需要承担丈夫生前因赌博欠下的债务吗?真的是苏睿母亲所说的“你是他媳妇,要还也得是你还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需要偿还的。而夫妻共同债务成立的前提是债务为合法债务,如果债务本身为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债务本身就具有不法性,不能为法律所保护,即不存在成立夫妻共同债务之余地。我国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不法债务有赌债、嫖资等。


剧中苏睿所欠的债务为赌债,本身就不被法律所保护。债权人的讨债没有法律依据,尤其是暴力讨债,李晓楠完全可以报警以保护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

 

那么怎么才算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由此看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的情形有:1.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2.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否则都属于一方债务,只能请求一方承担债务,不能请求债务人配偶予以偿还。

 


快问快答: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晓楠的夜宵摊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苏睿被债权人暴打,所得到的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不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3、李晓楠与苏睿准备离婚,是否有权利请求赔偿?

答案:有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远离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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