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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在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房子就是我的吗?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时间:2022-08-04 14:50:45 浏览量:1127 作者:湖南湘之说律师事务所



近日,某社交平台上的一个“秀恩爱”的帖子引起了网络热议。帖子主要内容是:婚前,女孩男友主动跟爸妈提出给女方买房,写上女方的名字,女孩表示很感动。但评论走向似乎与想象中的大相径庭。“不仅用了你的首套房资格并且是他的房,别傻了。”“我男朋友也是这样做的但我并不感动,因为我知道这房子实际跟我没什么关系。”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最新规定,夫妻购房后,房屋归属权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根据前提条件的差异,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一、婚前购房


(一)父母出资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认定为子女个人财产;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如支付首付款),存在三种情形:(1)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由该方支付剩余贷款。对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包括本金与利息)及房屋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夫妻双方或者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3)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及各自份额,则按照双方约定享有房屋产权,若双方对共有方式未进行约定,视为等份共有。


双方父母出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二)个人出资

一方出资,存在两种情形:(1)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认定为其个人财产。(2)登记在非出资方名下,若无特殊情况,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如赠与协议)出资方明确表示归登记一方个人所有,按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双方共同出资,一般情况下都认定为共同财产。



二、婚后购房


(一)父母出资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存在两种情形:(1)登记在子女名下,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一般认定为夫要共同财产,但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二)个人出资

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存在两种情形:(1)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若出资方只支付了首付款,房款尚未偿还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非出资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像网友所说的,虽然房产证上写了你的名字但房子跟你一毛钱关系没有的情况是不存在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出资买房,如未明确表示赠与,一般会视为借款。此时,如房产是共同财产则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则该债务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权利义务总是对应统一的,一个人不可能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也不要总是期盼着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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