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这是我的座位,麻烦您让一下”,相信这句话每个人都讲过或者听别人讲过。
有的人会说:“抱歉,坐错位置了。”
有的人会说:“你再找个空位置坐吧,懒得换了。”或者直接说“我就要坐这里,你能拿我怎么办。”
面对前者只是一场误会,面对后者,难道只能忍气吞声吗?
在以前,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必须“对号入座”,这给了霸座者可乘之机。而民法典颁布后,这一问题终于有法可依。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现在的霸座“成本”有多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由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发现变造、伪造车票或者证件乘车,霸座或者其他扰乱秩序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仅如此,第二十九条中将扰乱列车秩序人员加入了“可以拒绝运输”之列。
所以现在遇到“霸座”不要慌,不是谁声音大谁有理,大家可以先找列车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出示自己的车票,然后工作人员会帮你进行沟通,如果遇到不予配合,并且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人,可以报警处理。
年关将至,希望大家出行平安,一路顺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