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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的相关规定,你了解多少呢?

时间:2021-03-19 14:29:33 浏览量:1691 作者:湖南湘之说律师事务所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哪些?

《民法典》1062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民法典》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残疾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离婚时婚前贷款所购房屋如何分割?

问题一: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了自己名下,婚后和对方一起还贷,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房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问题二:房子贷款都是我一个人还的,离婚时该房产可以归还贷款的人所有吗?

对于婚后还贷,只要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偿还,如果一方仅依据贷款账户是在自己名下,每月都是自己账户还款而主张还贷也是其个人财产,法院一般不会采信,除非其提供证据证明还贷资金来源是其个人财产。

四、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

问题一:房子虽然是TA买的,但是这几年房子涨价的那部分钱,我可以分到一部分吗?

不可以,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约定,否则并不会因为双方结婚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二:房子是他买的,但卖房后投资股票的收益,我可以分到一部分吗?

可以,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投资收益需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五、婚后父母出资所购的房屋归谁所有?

问题一:我爸妈付了全款,把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这是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

属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问题二:买房时,我爸妈只出了首付,房子登记在了我的名下,但父母没有明确说赠与我的,这是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

不属于,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六、婚前赠与房产能否撤销?

问题一:如果双方婚前签了合同,一方愿意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给另一方,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之后赠与人可以反悔吗?

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一方将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予方在赠予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658条规定处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于前款规定。

问题二:如果我们婚前签了合同,我已经办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TA反悔还有效吗?

赠与财产转移后,不能任意撤销赠与合同。对于受赠方来说,如果要全面保护自己的权利,应当尽快去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者办理公证手续,这样赠与一方就不能对赠与合同行使任意撤销权了。

七、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处理?

问题一:我们签了财产分割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还能反悔吗?

可以,当事人达成的以离婚或者到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果,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问题二:我们签了财产分割协议,也办理了离婚手续,还能反悔吗?

不可以,如果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协议生效,双方协议中就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除非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存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并在法定期间内主张变更或者撤销,否则双方均应当按诚信原则遵照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八、离婚时未分割的遗产如何处理?

问题一:如果离婚,TA爸留下的那套房子,有我的一份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主张分割的,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典中婚姻法编的相关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取得的遗产,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只归其中一方所有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当然有权进行分割。

问题二:如果离婚时,TA家兄弟姐妹还没有就TA爸留下的那一套房子的分割达成一致,这时候我能主张权利吗?

继承取得遗产还涉及到继承人之间对于遗产的处理,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分割之前就在离婚夫妻之间分割面临现实的困难,法院一般不予处理,但配偶一方的权利并没有丧失,其可在继承人之间分割后再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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